余杭房管局电话号码如下:
0571-86244242。
房管局的职责如下: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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