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有关“房屋到手价”问题争论

来源:颢想科技网
第1种观点: 1、成本加价法房屋建造有一定的成本,装修房屋也需要成本,房屋里面的家具和家电都需要成本,因此在出售二手房时,可以考虑使用成本加价的方法来定价。也就是说,售房者可以将房屋以及房屋内各设备的成本价格全部计算出来,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加价,以此来作为房屋的出售价格,需要注意是,加价的时候一定要有合理性,不能加太多。2、非整数法很多人都会有占小便宜的心理,这也是为什么超市在给商品定价的时候一般都不用整数的原因,而房屋定价其实也可以借鉴超市定价的方法,使用非整数法。比如一盒方便面,4块一盒和三块九一盒会是两种不同的情况,多数人都愿意买更便宜的那个,即使它只便宜一毛钱,卖房子也是如此,非整数的定价会让购房者感觉自己取得了优惠。3、竞争定价法每一个行业都是有竞争性的,房产买卖更是如此,由于大多数人都将房子视为必需品,因此房地产行业的竞争会更加激烈。因此,在给房屋进行定价时可以使用竞争定价法,看看竞争对手的房子大概在什么价位,然后你给出一个与之相比较低的价位,那么购房者就会更容易选择便宜的房子进行购买。二、房屋定价需要注意什么?1、地段给房屋定价的时候一定要看好房子的地段,地段好的房子价格较高,地段不好的房子价格较低。如果你的房子在一个好的地段,但是你给出了一个较低的定价,那么购房者就不会轻易相信,你的房子也就无法出售,反之亦是如此。2、升值空间定价必须要考虑房子的升值空间,如果你要出售的房子现在并没有完善的配套设施,但是相关的项目正在启动中,那么你的房子在不久之后一定会升值,因此在定价的时候就可以定高一些。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价的定价方式是决定商品房价格因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土地费用和拆迁安置费用、房屋开发费用、市政公用设施费用以及各种税费和开发商的利润。开发商一般在成本的基础上加以适当的利润来确定房价。法律依据: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

第3种观点: 在定价房地产时,需要了解政府发布的调控政策以影响房价,同时进行市场调研以了解房价走势和竞争对手的价格。定价时可以采用有竞争力的定价、成本增加法、非整数定价法等方法,并考虑房子的位置、配套设施、交通、面积、户型和装修等因素。此外,房子的最佳楼层和位置也会影响房价。最后,购房者的需求也是定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法律分析政府会经常发布与房地产相关的调控政策,这些政策会对房价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在定价之前,一定要熟悉房地产政策,以确保定价合理。<2、做好市场调研通过网络或查询周边群众,了解近年来房地产交易情况和价格,了解房价走势,查询周边同类房屋的成交情况,供参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再定价,一定要考虑房子的位置、配套设施、交通、面积、户型和装修。只有综合这些因素,才能使房价更合理,成交成功率更高。第二,住房定价的方法是什么?1。有竞争力的定价?看看竞争对手房子的价格,然后你可以给出一个较低的价格,买家一般会选择价格较低的房子。2。成本增加法你可以计算出房子和房子里设备的成本价,然后在此基础上加价,但价格一定要合理,不能太多。3,非整数法一盒方便面,一盒4元,一盒3元9元,你会选哪一种?相信大多数人都会选择便宜一点的,哪怕只省一毛钱,所以采用非整数定价的方法会让购房者觉得自己获得了折扣,所以他们更愿意买房。一般来说,房子的最佳楼层是整个楼层的一半到三分之二,而这些楼层的价格会相对较高。对于多层住宅,三四层的价格更高。对于高层住宅,七楼和八楼的价格更高。2,位置房子的位置越好,房价就越高,升值空间也就越大。但是如果你的房子在郊区,你可以根据交通状况来定价。如果交通方便,价格可以高一点,否则就低一点。3。需求如果你的房子满足了购房者的需求,他们会发自内心地喜欢这套房子,而且价格自然也容易协商,所以购房者的需求也一定要考虑。拓展延伸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房价的影响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政府对房价的调控主要通过限购、限贷、限售等政策来实现。这些政策的实施,旨在稳定房价增长,遏制过快上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政策对房价的影响并非完全理想。一方面,限购政策使得购房者的购房能力受到限制,导致房屋成交量减少,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可能会采取打折或优惠措施来刺激销量。这些做法实际上是通过牺牲房价上涨来换取购房者的购房意愿,从而对房价产生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限贷政策导致购房者的贷款能力受到限制,使得购房者的购房成本增加,部分房地产开发商为降低购房者的贷款压力,可能会提高房屋售价。这种情况下,房价的上涨主要是因为调控政策导致购房成本上升,而非市场供需关系的变化,因此调控政策对房价的影响可能并不显著。总之,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对房价的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实践中,政府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合理的调控政策,以实现稳定房价增长的目标。同时,购房者也需要理性看待调控政策,合理预期房价变化,入市需谨慎。结语房地产调控政策会对房价产生影响,因此在定价之前,了解相关政策非常重要。同时,做好市场调研也是非常重要的,可以通过网络、查询周边群众等方式了解房地产交易情况和价格,以及考虑房子的位置、配套设施、交通、面积、户型和装修等因素,综合考虑后定价更合理,成交成功率也会更高。此外,不同的定价方法适用于不同的情况,如成本增加法、非整数法等。最后,位置也是影响房价的因素之一,房子位置越好,房价就越高,但也要考虑交通状况。需求也是影响房价的因素之一,如果房子满足了购房者的需求,他们会更愿意购买,因此需求也是定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之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章 交付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1种观点: 环环相扣,不知不觉落入圈套中。这张图其实是在告诉我们房价为什么上涨。如果现在买房,就等于接下了前一个人扔的锅。恭喜你,成为“背锅”人之一。关于房价上涨和楼市投资还有哪些谎言,一一为您识破。谎言1、一线城市房价多少钱都合理当年租金和售价之间的距离,远比现在要近。房价租售比是指房价和月租金的比值,国际上通用的合理租售比值为:旧公寓大楼是120倍,新公寓是140倍,独立的别墅或连体镇屋是160倍。如果计算得出的数字低于这些比值,说明房价是合理的,一旦超出这个比值,说明房价被高估。而北京很多住宅目前的租售比普遍超过500倍,甚至有高达800倍的。即使再贵也有人买,让人们相信北京的高房价是有道理、有支撑的。而价格终将会向价值回归。唯有租金的上涨速度始终比房价上涨得快,租售比才能越来越接近。当年也没有限购、限贷,可以最大化地用银行的资金杠杆。谎言2、周边楼盘定价高就是房产升值了人们会庆幸,五环的地价都卖5万/平方米了,那某某地的房子至少可以卖到xx万。大多数人计算自己所拥有的房产升值时,并不是以实际买卖成交价格来计算,而是以周边某些新楼盘的定价,或者是小区内不久前卖出的某套房来计算。真相却是,过去数年来房屋的内在价值变化不大,只是货币贬值了,需要用更高的价格来购房。谎言3、房价暴涨是刚需推动,借需失衡所谓刚需是相对于弹性需求而言,人口流入和新家庭的组建(结婚)是刚需的两个主要组成部分。以北京为例,2004-2010年间,北京的常住人口余额增加了469万人,增幅约31.4%,人口规模显著提升;而年均登记结婚对数则居于12-18万对之间,无异常增高。同期的供给端,北京大力发展房地产业,实有住宅建筑面积从2004年末的26120万平方米提高至2010年末的38454平方米,增幅47.2%。期间北京市区的平均房价从不足5000元/平米上涨至超过3万元/平米,上涨超过6倍。

第2种观点: 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有政治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因素,具体如下:1、政治因素:在影响房地产价格的众多因素中,政治因素是比较重要的一种。政治因素主要是国家在一定时期通过一系列的调控制度、政策法规、城市规划、交通基础设施等去约束和调控房价,以此来达到抑制房价增长过快的目的。政策调控一般分为两种,高价政策和低价政策,即调高房价和调低房价的政策。但现实生活中,政府一般都是发布相关政策去控制房价上涨的速度。2、经济因素:一个国家经济水平的高低主要是由 GDP来体现。GDP 高说明经济水平较高,发展迅速。轨道交通能否修建,主要是取决于一个城市的经济水平,而经济水平在一个城市中的体现就是财政收入的多少和居民生活水平的高低。城市经济水平高,居民收入会相应增加,而房地产作为一种固定资产,成为了大多数人的投资方向,这将会导致房价的上涨。3、社会因素: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主要包括人口、城市文化底蕴、民族习俗等。如人口数量多、密度大,潜在的购房者就多,必然会影响房价的上涨。社会因素对房价的影响是间接的、隐晦的,但其影响作用也不能忽视,要引起一定的重视。【法律依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 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活动和估价结果。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房屋租赁价格由市场决定,完全由出租方和承租人协商确定,法律和政府不干涉。2、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因为房价变化常常会引发纠纷,房价上涨卖方拒绝出售、房价下跌买方退房现象屡见不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2种观点: 对房屋现价有争议的处理如下: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法院组织竞价,价高者得;一方要房一方要钱的双方协商房价,由得房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均不要房的可以共同申请拍卖或转让,由法院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分割处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因为房价变化常常会引发纠纷,房价上涨卖方拒绝出售、房价下跌买方退房现象屡见不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