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项刑事强制措施,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